第64章 (第1/2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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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娇这才长长松了口气。
心中,有一根弦,轻轻动了一下。
十五岁的少女,未经世事,即便再聪明,也到底是天真。
他这么尊重她,爱护她。
她想,或许,他是真的喜欢她的。
又过了三个月,沈长风与凌家大姑娘的婚期已定,合家上下都在张罗着办喜事。
然而,沈长风的父亲这次出门回来,却带回来一个坏消息。
这一回三年一次的祭天,该轮到他们家出人了。
主母汪氏无女,但是各个姨娘都有女无子,谁都不肯舍了自己唯一的指望。
于是,暗地里,姨娘们便将目光都投向了沈娇。
汪氏是无所谓的,只要这个家不乱,她不介意哪个去跳塔祭天。
于是整个沈家,都立时对沈娇更加的好,却人人都瞒着她。
但默契没过三天,就被沈长风给拦腰斩断了。
“阿娇不能祭天。随便哪个跳塔都可以,旁的我不管。”他关起门来,与父母说这件事的时候,没有半点商量的余地。
汪氏有些不悦,“长风,你忘了自己的身份了?母亲看着你这大半年来,对小十一是不是有些太好了?在这个家里,只有她牺牲,才能换来整个大宅的安宁,这是最好的选择。”
沈长风漠然地忽然挑高声音:“我刚才说过了,阿娇不能祭天。”
主君沈亦从震怒拍案,“那你说,谁去?旁人都能献女,唯有我们家不能,你叫为父这个家主,还能不能当下去了?还有你!你想比过星沉,继承家主的位置,就不能有妇人之仁!一个妹妹都舍不得,将来如何统摄沈家倾国的家业!”
沈长风安静等他爹说完,才道:
“人选,我已经想好,让凌采薇去。”
“什么???”
凌采薇,是沈长风没过门的妻子。
按照沈氏的规矩,若是轮到哪一家献祭女儿,而这一家刚巧无女,的确是可以用嫡媳代替的。
汪氏:“不行!采薇嫁过来便要祭天,你让我和你父亲如何向凌家交待?”
“凌采薇不是还有个妹妹?反正她们姐妹,我都不认得,也没见过,娶谁都一样。凌家攀附我沈家,没理由拒绝。”
沈长风三言两语,便将此事敲定,而且完全没有半点容得别人更改的余地。
“混账!简直一派胡言!”沈亦从拍案。
“办法只有一个,你们若是不答应,便当没有我这个儿子好了。”
沈长风说完,便出去了,丢下屋里的两夫妻,面面相觑。
沈亦从一辈子妻妾五人,却只有这一个儿子,又是族中公认的相当出色,是未来家主的上佳之选。
所以,自从沈长风成年后,便在许多事上可以任意拿捏左右父母的决定。
这个家里,俨然已经是他说了算。
沈亦从夫妻两个没办法,便只能顺着儿子的决定,但是,凌采薇祭天这件事,务必还要瞒着凌家,等把人迎过门再提。
如此,又过了些日子,有一天,忽然有人来禀报沈娇,说外面有个故人要见她。
沈娇的家里早就没了人,忽然有人来寻,竟然会天真地打心眼儿里萌生了些许希望。
可是,她去了角门,见了那人,心底又是一阵哇凉。
是从前经常讹诈爹娘的那个混账,她曾经偷偷瞧见过,认得此人。
“你来找我做什么?”
那无赖一伸手,“我知道你们沈家人都有钱。现在你爹娘死了,这钱,轮到你给。”
“我凭什么给你钱?”
沈娇转身要走。
“你今儿要是走了,不出一个时辰,我就叫你从沈家的十一小姐,变成花楼里的姑娘!”那人挑高了嗓门。
沈娇知他一向讹诈爹娘,必是自家有把柄在他手里。
“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。但是既然要钱,你总要让我明明白白。”
那人瞧着四下无人,丫鬟也远远地背对着他们站着,便凑近道:
“你爹一向体弱多病,自少时便起不来,根本不能人道。他头些年看病的那个大夫,就是我!”
他贼眉鼠眼看着她,狞笑,“你娘风骚,你到底是谁的种,恐怕连她自己都知道吧?”
沈娇:……!!!
不可能!爹爹那么疼她,将家产都留给她。
她不可能不是他的孩子。
“你无凭无据,我爹娘又都已过世,你以为,谁会相信你的鬼话?”她冷静道。
谁知那人有恃无恐,“当年给你爹看病的人不止我一个,他从小就不行,恐怕沈家也不会没人知道。只要我一提,自然有人去查,到时候你的命运如何,可就难说了。”
沈娇睫毛忽扇了一下,“你说的也对。”
她转身去叫丫鬟拿了自己全部私房钱,又摘了头上首饰,腕上镯子。
“这些,你都拿了,以后莫要再来惹我。”
那人没想到,她这么好欺负,有些意外,抱着那些银钱首饰就想走。
“哎,慢着。这边走,容易撞上人。万一盘问起来,坏我名声。”
沈娇招呼丫鬟,“你带他绕去东边,走平日里大哥哥出入的那个门。若是不小心遇到大哥哥,就说是我亲戚,大哥哥一向疼我,必然放行。”
那人眉头扬了一下,“那就谢了。”
他得意跟着丫鬟走了。
沈娇站在原地,瞅着他罗锅八相的背影,如看着一个死人。
沈长风不会放过任何一个与她接近的人的。
他一定会盘查他,然后把真相找出来。
如果这个人说的是真的,那么……
沈娇的手指,在袖底绞在一起。
虽然是坏事,却到底在囚笼中看到了一丝希望。
番外娇娇篇4
朱袍玉带
至少……,可以证明,自己不是猪狗不如的有悖伦常之人。
沈娇心底,微弱地一声叹息。
……
东苑那边,沈长风手里正捏着一封密函。
信里面说,沈星沉已经凭一己之力,打通了西北和中原两路盐帮的所有关节,今后,沈家从西北出来的盐运,会史无前例的顺畅。
这件事,令族中各堂长老对他刮目相看,甚至直接影响到了选举下一任家主继承人的意向。
而沈长风的桌上,还摆着一张未曾写完的请柬。
上书几个字:敬问天衣世子安。
沈星沉已经棋高一着,而他……,还没想好下一步的对策。
正这时,近身的护卫扭了个形容猥琐的男人进来,丢在地上。
“公子,刚刚在东门附近捉到的,鬼鬼祟祟不说,还怀里揣着许多首饰和银钱,想必是个贼偷。”
沈长风眼都不抬,“打死便是,揪来与我作甚?”
护卫:“可是,这个人说,他怀里的银钱首饰,都是十一姑娘给的。”
沈长风刚刚拿起了笔,打算继续写请柬,听了这话,便又放下了。
“阿娇……?”
他眸子阴沉看向地上的人,“你见她做什么?打!”
不到一时三刻,那人挨了狠揍,被拆的半死不活,早就倒豆子一样,全都招了。
什么沈家四爷自少时起便不举。
什么四奶奶人尽可夫。
最重要的是,十一姑娘压根就不是沈家的骨血。
听得侍卫都惊了,“公子,这都是些什么混账话,您可千万别听了。”
沈长风坐在书案后,甚是平静,“的确都是混账话,这种人,不能留,免得将来到处乱说,坏我家风。”
“知道了。”侍卫便将人拖出去,处理了。
沈长风等人都走了,才一个激灵,如魂魄归位般,脸上浮起一种不可置信的表情。
他腾地站了起来。
阿娇不是四叔的亲生女儿?
那他们两个,便不是兄妹!
沈长风几乎一刻都不想停留,立刻要去找沈娇。
可脚下刚要挪步子,便又看到桌上的那张洒金红纸请柬。
他盯着上面的“天衣世子”四个字,一动不动,良久……
终于又手掌按着桌子,强迫自己重新坐了下来。
之后,拿起笔,仿佛什么事都没发生一般,继续将请柬写完。
如今,武靖王手握重兵,权势熏天。
天衣世子虽然年轻,却已执掌蜀军,雄踞一方。
如果沈家与朱天衣交好,取得他的信任,不但可以继续大肆在蜀地开采丹砂矿,还能进一步获得铁矿的开采权。
有了铁矿,就等于拥有了制造兵器的能力。
沈长风写完请柬,随手丢在一旁。
推开桌上其他书卷,下面,是一幅熙朝山河舆图。
他的手指,从西蜀到东海,画了一条直线。
沈家世代只是个商人,终日蝇营狗苟,计较鸡毛蒜皮的小利。
然而,这一切并不是他想要的。
他要开铁矿,兴海运,造火器……!
沈长风的眼中,燃着野心勃勃的火光。
如果可以,他还想要……
他的手掌,缓缓落在山河舆图上,牢牢按住,将整个熙朝的版图,按在了掌心。
接下来的日子,一切如常。
沈长风的婚礼,日子将近。
凌家的大姑娘凌采薇已经被大张旗鼓地从安州接了过来,安顿在城中别院里。
一同前来送嫁的,还有凌采薇的妹妹,凌婉宁。
沈娇终日眼巴巴等着,希望沈长风捉了那个男人,查出了真相,能给她一个交待。
他对她,始终算是好的,若是有了结果,不可能只字不提。
然而,等了好些时日,都没有任何消息。
沈娇眼看着婚期将至,便寻了个由子,去东苑附近的花园转悠,指望能偶遇沈长风。